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支持南平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7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836

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支持

南平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科室(办、中心),园区开发公司,各关联企业:

经研究,现将《支持南平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138

 

 

 

支持南平工业园区重点产业

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打造林产工业、小电池、新型轻纺、铝材加工、电线电缆五大产业集群,落实我市七大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培育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

南平工业园区林产工业、小电池、新型轻纺、铝材加工、电线电缆五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及关联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做好产业用地规划调整,制定产业地图,为五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及关联企业留足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土地供应;五大产业集群重大项目提请市政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二)支持以投代招

支持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股债结合投资、融资租赁等形式参与五大产业集群产业链项目投资,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支持企业轻资产运营

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通过厂房代建、场地租赁优惠等方式,实现五大产业集群产业链企业投资轻资产化

(四)支持企业项目融资

搭建园区企业融资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项目贷、技改贷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发挥南平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放大作用,重点扶持园区五大产业集群企业做大做强。

(五)推动规模工业总量做大

1.培育壮大规模企业。对新建入统和首次由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和1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增产增效。资扩产且年产值较上年度(其中:2021年较2019年)增长10%以上,当年税收保持正增长的五大产业集群产业链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3.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企业、循环经济发展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获评市级企业中心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六)推动政策落实

              加强与发改、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对接,全面梳理现有产业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相关惠企政策扶持,推动政策奖励资金落地。

(七)优化企业服务

对新落户的五大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实施全程“一站式”服务,企业和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由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支持将符合条件企业产品列入省、市地产名优工业品推荐目录,园区内政府性共建项目对目录中企业的名优产品依法依规应用尽用;依托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及当地院校,面向五大产业集群产业链企业制定专业人才及技术工人培训计划;依托园区网上招聘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动态发布招聘信息,拓宽企业人才和用工招聘渠道。

三、其他事项

(一)本措施与已出台的省、市相关惠企政策并行。相关奖励申报、审核、兑现工作由招商促进科、经济发展科及财税融资科负责。

(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期暂定3年,具体由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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